为更好服务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农村现代化,建设多学科交叉研究的高端新型智库,华中农业大学在原乡村振兴战略研究中心的基础上,进一步整合经济管理学院、公共管理学院、文法学院、马克思主义学院等的学科与人才资源,成立“华中农业大学乡村振兴研究院”(以下简称“乡研院”)。乡研院是由华中农业大学设立并领导的、相对独立的非法人研究机构,挂靠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。乡研院以华中农业大学的人文学科和人才优势为依托,以服务于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、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为己任,以建成乡村振兴高端智库为目标,立足湖北、辐射华中、面向全国,主要围绕我国乡村振兴重大战略需求和人文社科发展前沿问题,综合运用经济学、管理学、社会学、政治学、人类学、统计学等学科知识,开展基础性、前瞻性、系统性和跨学科的战略研究和决策咨询服务。
乡研院的主要任务包括:
1.乡村振兴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服务:围绕“产业兴旺、生态宜居、乡风文明、治理有效、生活富裕”20字总要求,系统开展相关理论和政策研究,主要包括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政策、生态文明和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支持政策等。
2.农业农村现代化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服务:主要包括农业科技体制改革、技术推广与示范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、农业国际竞争力、农产品市场与贸易政策、粮食安全和营养健康、国家和地方农业支持政策等。
3.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研究和政策咨询服务:主要包括包容性农村发展转型政策、城乡融合发展规划与建设、城乡土地、劳动力和资金等要素市场改革与产权制度、农村人力资本投资、农村医疗和公共卫生体制改革、农村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。
4.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研究与政策咨询服务:主要包括美丽乡村与水土资源可持续利用政策、农业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政策、农村生活环境治理政策、全球气候变化与适应性政策、农村经济-能源-环境一体化政策等。
5.建设具有社会影响力的新型智库:围绕主要研究任务,组织开展“三农”调查和重大问题研究,每年发布《华中农业大学乡村振兴研究报告》,不定期编发《乡村振兴决策参考》,提交高质量资政建议报告,主办或承办高水平学术会议,交流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。
乡研院实行院长负责制,坚持“求真、务实、开放、合作”的办院原则,实行学术委员会指导和乡研院组织管理的运行机制。设院长1名、副院长3-4名,聘任研究人员若干,每届任期4年。乡研院下设办公室、组织联络部和研究咨询部。办公室负责乡研院的日常运行和组织管理工作,组织联络部主要负责乡研院的对外联络、学术交流和服务协调等工作,研究咨询部主要负责开展科学研究、调查组织、成果发布等工作。